消防施工要备案吗?上海消防施工验收一站式服务天骄消防
以下是上海消防施工单位天骄对于消防施工要备案吗?这个问题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号)。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消防施工需要进行备案。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一些涉及消防安全的施工需要进行备案,以保障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
具体来说,一些需要进行备案的消防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 安装、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
2. 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包括吊顶、隔墙、墙面、地面等;
3. 安装、更换、维修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施工;
4. 进行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施工。
在进行这些消防施工前,相关单位需要向当地消防机构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消防机构会对施工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备案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消防施工前,相关单位应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启用《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的通知(沪建建管【2019】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