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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消防从业人员真实开展执业,2021年12月20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技术处再发通知……上海天骄消防

2021-12-20 16:41:26 

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2021年12月20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技术处再发重要通知,包括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用于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实名认证等重要措施,详情如下。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现就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为确保从业人员真实开展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系统将于近期上线手机号码实名认证审核功能,核实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用于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是否已通过运营商的实名认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信息一致)。请各机构积极配合,及时通知本单位使用系统的全体人员迅速开展自查,如有未实名认证的,请及时在系统中更换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自2022年1月1日起,未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注册的账号,将无法通过2.0系统开展从业活动。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加盖机构印章,在此提示:该印章应为单位公章,而非业务用章、专用章、部门章等。

3.从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从业人员执业反馈单填写不规范,未能真实全面反应当次执业情况,甚至填写“无”“见报告”“一切正常”等内容。这里再次强调,执业反馈是厘清与委托方责任,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从业风险,评判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措施,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从业人员现场执业结束,应真实准确详细填写执业反馈单。其中,“执业内容”应详细记录当次维保检测的消防设施内容,“告知内容”应详细记录需要告知委托单位的情况以及工作建议,“佐证材料”应上传原始记录、报警主机打印凭条,以及能够证明当次执业内容的照片等,“人脸识别”照片应能证明从业人员是在执业现场进行人脸识别,注意不要在车内等有争议的地点进行操作。“设施故障”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联系委托单位及时修复故障、消除隐患,如一时无法落实整改或消除的,应及时上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故障修复后应立即在系统中进行“故障修复”操作,确保系统显示的设施状态与实际一致。总队下步将重点核查执业反馈填写不规范的项目,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上述内容请及时转发给本单位从业人员并抓好落实,谢谢配合!